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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第一医院志愿者工作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6-03 

南平市第一医院志愿者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院志愿者服务队伍管理,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志愿者队伍,制定本办法。

一、志愿者管理及要求

1、本制度所指的志愿者是响应党、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的招募,自愿报名;愿意接受党、团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安排,为需要服务的人或事提供服务;愿意在一段时间内完成一定时间量的志愿服务任务,并在党、团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者。

2、志愿者应以“奉献、友爱、团结、互助”为宗旨,对志愿服务活动抱有热情,自觉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志愿者应积极主动地参与支部或上级组织的志愿者劳务奉献、卫生知识宣传、健康义诊、困难帮扶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弘扬青年志愿者义务奉献的精神。 

二、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实施

1、活动前,应向分管领导汇报活动计划,由牵头科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协调安排好人员,作好各项准备工作; 

2、活动时,按照预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委面,注意安全工作,按方案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日常服务活动做到定时、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

4、活动之后,做好活动相关记录,汇集完整原始资料。活动负责人应及时书面小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三、志愿者活动经费管理 

1、活动一周前,活动负责人应将活动经费预算交分管院长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购买活动所需的用品用具,凭发票报销; 

2、组织开展志愿者社会捐助,应详细记录志愿者资助钱款和物品的清单,并记录资助他人的款项和物品清单,活动结束后在公示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