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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关于我院医用疤痕贴等 耗材征求推荐供应商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11 


关于我院医用疤痕贴等

耗材征求推荐供应商的通知

各潜在的供应商:

根据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1.医用疤痕贴(注册证注明适用范围:适用于辅助改善剖腹产创伤烧烫伤或整形外科手术引起的皮肤病理性疤痕,辅助预防皮肤病理性疤痕形成) 2.创伤敷料注册证注明适用范围:、浅II度烧伤、痤疮、皮肤暗燥、敏感性皮肤、色素沉着及疤痕患者的辅助治疗;、各种创伤和手术后伤口愈合的辅助治疗),  3.胃肠超声造影剂注册证注明适用范围:用于辅助人体胃肠及其周围器官的超声诊断), 4.一次性肠内营养管路(注册证注明适用范围:用于向胃肠内输送营养液),近期开展该项目市场价格调研征询会议,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及国内总代理参与。

报名要求

1.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产品登记表附件

2.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总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三证

3.询价代表需提供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出具的  本次“谈判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属于省阳光平台项目需提供目录内截图; 

5.提供省内3家综合性三甲医院(以附件1公示的医院目录为准)销售发票作为佐证;

6.所公告的进行遴选产品已在院内常用字典目录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遴选重新报价,根据遴选结果确定是否继续配送。经过循环降价遴选了新进耗材的产品,原有的同类耗材移出院内采购目录。

以上报名要求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自动弃权。

报名截止日期:20250317  邮箱地址npsdyyysbk@163.com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0599-8631573

 

 

报名表格式:

项目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电话

生产厂家

品牌

省内客户名单

注册证号








附件1:

省内综合性三甲医院目录

序号

单位

序号

单位

1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14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

福建省立医院

15

宁德市医院

3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6

莆田市第一医院

4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7

莆田市九十五医院

5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

18

南平市第一医院

6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19

宁德市闽东医院

7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

福州市第一医院

8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1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七医院

9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2

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

10

泉州市第一医院

23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O医院

11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24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九医院

12

龙岩市第一医院

25

厦门长庚医院

13

三明市第一医院



备注:1、未发送邮件,以及报名信息表格(WORD版)有缺项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后无故缺席征询会议、报名信息虚假的公司将纳入黑名单;

     2、自报名之日起,至签订合同过程中,报名表格中的代理公司与最终开票公司名称必须保持一致,不可随意变更。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业务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到会报价签名人员一致

南平市第一医院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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