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的供应商:
根据临床工作需要及循环降价的成本管理要求,我院拟定对口腔科医用耗材(详见附件1),进行竞价谈判征集配送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国内总代理、配送单位参与。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5月12日 邮箱地址:npsdyyysbkhc@163.com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9-8602831
一、报名信息表格式
1.关于响应南平市第一医院NPSY2026_05_01 号公告耗材谈判的报名信息
项目序号(与附件1中“序号”一致) | 项目名称(与附件1中“耗材名称”一致) | 报名单位(与报名及送审材料加盖的公章一致) | 供应商(开票公司全称) | 生产厂家 | 注册证号 | 联系人、电话 | 省内三级综合性医院客户名单(须提供发票为佐证) | 省内三级综合性医院客户数量 | 省内非三级医院客户名单(须提供发票为佐证 | 福建省药械采购阳光平台上指定的配送单位(不属于阳光平台共享产品则填无) |
2.报名邮件标题格式
(1)***公司(厂家)关于响应南平市第一医院NPSY2026_05_01 号公告耗材谈判的报名信息表
(2)***公司(厂家)关于响应南平市第一医院NPSY2026_05_01 号公告耗材谈判的报名附件材料
二、报名初审邮件要求
1.为便于报名邮件的检索与查找,每个发送的报名邮件的标题中须包含本次报名的谈判编号“NPSY2026_05_01 ”。参见报名邮件标题格式;
2.报名初审要求提供的邮件材料:(1)邮件1报名信息表(含标题):EXL版表格。为防止报名表漏收漏审,本邮件要求为EXL文件,以单独的邮件发送,不得与邮件2的PDF文件合并打包压缩后发送。(2)邮件2附件材料:含报名信息表(含标题)EXL版打印为纸质文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参加报名的本产品在省内2家以上(含2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客户名单的发票佐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
3.以下情况为无效报名:(1)未发送报名邮件到本公告指定邮箱或逾期发送报名邮件;(2)报名邮件中报名信息表格有缺项未填写;(3)邮件中未同时发送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纸质扫描文件。(4)邮件中未同时发送参加报名的本产品省内2家以上(含2家)三级医院客户名单的发票佐证,或者佐证不符。
三、报名初审通过后,根据医院通知,及时报送参加谈判的纸质复审材料,邮寄或者面送均可,材料要求每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编制材料目录,索引页码,按以下顺序装订:
1.材料目录
2.报名信息表
3.省内三级医院客户名单的发票佐证
4.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总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三证
5.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产品登记表附件
6.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本次“谈判代表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单位为配送单位的,可由配送单位授权本单位代表谈判,但须同时提供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配送单位的销售授权文件。“谈判代表授权书”须按本公告附件2模板填写
7.报名产品在福建省药械采购阳光平台挂网的截图(不属于阳光平台共享产品可不提供)
8.第六项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初审通过后无故缺席竞价会议或报名材料虚假的公司将纳入黑名单。
五、自报名之日起,至签订合同过程中,除检验试剂外,报名表格中的供应商与最终开票公司名称必须保持一致,不可随意变更。
六、质量保证及服务要求,需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质量保证
1.1中选单位所提供的商品,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中选单位应保证供应商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1.3中选单位不得提供伪劣假冒商品或非合格全新正品、不得随意提高价格,一经发现按价值十倍罚款。给院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院方有权解除与中选单位的供货协议。
1.4中选单位不能随意更换中选商品品牌,确实要更换的、需经院方审批,重新核定供货价格,且不得高于中选价。未在中选目录中的商品在供货前,须经院方审批,且经院方核定价格后方可供货。
2 服务要求
2.1中选单位必须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收到釆购需求后,必须1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完成交货。
2.2中选供货单位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院方的要求或在1年内被投诉五次以上,经查实确属于中选方服务质量问题的,院方有权与中选单位解除供货协议,并要求中选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3中选供货单位在供货期内,如果市场价格上调,则本供货协议价格保持不变,如果市场价格下调则本供货协议价格相应下调。若违反本条规定则院方有权中止与中选单位的供货协议。
七、本次谈判附件1《2026.5.6口腔科目录内医用耗材遴选明细》为报价单标准格式,所有空格须填写完整,“报价年采购总金额”的总计不得高于年预算总金额、同时“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每项预算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谈判现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价单及电子版报价单供复核,复核结果出现计算错误、报价不全、报价文件未加盖公章、字迹不完整清晰、改变附件1表格格式,认定为无效报价。
八、本次报名,视统计结果,若提供省内三甲综合医院供货发票佐证1家以上的供应商达到总数3家以上(含3家),则未提供省内三甲综合医院供货发票佐证的供应商不参加遴选。若提供省内三甲综合医院供货发票佐证1家以上的供应商未达到总数三家,则可提供省内三级医院供货发票佐证2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遴选。省内三甲综合医院名单以附件3为准。
南平市第一医院设备科
2026年5月6日
附件2
谈判代表授权书
致:南平市第一医院
我方单位(填写“报名单位”全称)授权(填写“谈判代表全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南平市第一医院耗材谈判代表,代表我单位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号: )的谈判报价,全权代表我方在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报价会、谈判、签约等。谈判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谈判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授权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2026年 月 日
附件3
省内综合性三甲医院目录 | |||
序号 | 单位 | 序号 | 单位 |
1 |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 13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2 | 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14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3 | 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15 |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
4 |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 16 |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5 |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 | 17 | 厦门长庚医院 |
6 |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 18 | 厦门市仙岳医院 |
7 |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 19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8 | 宁德市闽东医院 | 20 | 泉州市第一医院 |
9 |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 21 | 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 |
10 | 莆田市第一医院 | 22 | 漳州市医院 |
11 | 南平市第一医院 | 23 | 龙岩市第一医院 |
12 | 三明市第一医院 | 24 | 龙岩市第二医院 |

